《重庆两江新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年4月,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内容
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重庆市于2009年出台了《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暂行办法》,于2015年废止并同步更新出台了《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随之多个周边区(县)都制定了区(县)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两江新区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普阵地建设,完善科普设施布局,提升区域科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85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两江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目前,全市共有298家市级科普基地,两江新区拥有23家市级科普基地,为规范和引导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科普工作,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正式印发了《重庆两江新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办法》的目标任务是:通过明确两江新区科普基地从无到有、健康发展的流程,一方面面向各类社会组织,让主管单位整合科普资源、调动科普力量有依据、有标准、有底气,另一方面对标市级科普基地,让区级基地开展科普活动、打造科普阵地有方向、有目标、有规矩。本办法分为6个章节,其中分类与条件、申报与命名、建设与发展、管理与监督这4个章节为《办法》核心部分,对基地的创建和管理进行了规范,从而引导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科普工作,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和区级科普基地。
三、适用范围
《办法》主要介绍了重庆两江新区科普基地的分类与条件、申报与命名、建设与发展、管理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已建成的科普基地和想要申报建设科普基地的单位。其中想要申报建设科普基地的单位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在重庆两江新区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在重庆两江新区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具备与开展科普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基础条件;配备有专(兼)职的科普工作者,并组建10人以上科普志愿者或信息员队伍;具备一定的开展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接受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指导和下达的科普工作任务;近一年在重庆两江新区内至少组织开展或参与两次以上科普活动。
四、常见问题
(一)谁能申报?
两江新区科普基地可以由两江新区直管区内的法人单位,或由法人单位委托的组织和机构进行申报。包括但不限于:新区内的科研院所、市级学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法人组织机构等。
(二)找谁申报?
可以联系两江新区科创局咨询相关事宜。联系人:胡锦坤;联系电话:023-63057821
(三)怎么申报?
符合办法基本条件,选定一个类别,满足拓展条件后,可以填报申请表,并在组织申报期间将电子版和一式三份纸质版交至两江新区科创局,后续科创局会组织进行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综合评议。其中专家评审过程需要各单位准备多媒体或视频展示,并到场向专家介绍。
(四)申报时间?
两江新区科创局将灵活安排申报时间,集中在7-9月,建议提前准备。
(五)有无通知?
建议提前联系两江新区科创局,可以加入两江新区科普基地交流群,有关信息会第一时间在群里通知。
(六)有什么用?
优先承担重庆两江新区科普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已命名为区级科普基地的,将被优先推荐创建市级及以上科普基地。下一步,被命名为区级科普基地是推荐创建市级科普基地的硬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