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1年7月1日,两江新区管委会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解读
1.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为借款对象,由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性贷款。
2.哪些人可以申请?
享受新区贴息政策的对象范围为借款人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对象范围为户籍地或创业所在地(指工商注册登记地)在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内的以下人员:
(1)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城乡低保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残疾人
(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6)刑满释放人员
(7)高校毕业生
(8)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9)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10)网络商户
(11)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2)市级规定的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3.贷款额度是多少?有没有时间限制?
个人贷款额度上限为30万元;代表新区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获奖人申请贷款,额度可再提高10万元。贷款有时间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是否需要申请贷款贴息?
借款人无需申请贷款贴息。借款人按期付息后,经办银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计算借款人对应的贴息金额,经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初审、社保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将贴息资金拨付到借款人账户。
5.怎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1)填写《两江新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项目);
(2)出示有关身份证明;
(3)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地所属街道申请贷款。
二、创业创新大赛奖励政策解读
1.什么是创业创新大赛奖励?
是指代表新区参加创业创新大赛,获得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创业创新大赛奖项并落户新区的企业或项目,可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
2.申请范围有哪些?
凡是代表新区参加创业创新大赛,获得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创业创新大赛奖项并落户新区的企业或项目,均可申请。
3.有哪些奖励?
(1)获得区级社保部门创业创新大赛奖项的,按照每届大赛制定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2)获得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国家级、市级创业创新大赛奖项的,按最高奖项一次性给予获奖企业或项目1:1等额配套奖励。
4.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申请时间为每年11月。
5.怎样办理?
(1)填写《两江新区各级创业创新大赛配套奖励申请表》;
(2)准备获奖文件和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
三、公益性岗位补助政策解读
1.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8个街道负责开发,并经新区社会保障局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
具体对象范围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2)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3)“4050”人员
(4)低保家庭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残疾人
(7)刑满释放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9)去产能企业职工
(10)退役军人
3.公益性岗位补助金额是多少?公益性岗位有没有时间限制?
公益性岗位就业者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公益性岗位有时间限制,原则上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参照市级政策执行。
4.怎样申领公益性岗位补助?
公益性岗位补助由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单位统一申领后,再发放给公益性岗位个人。每年,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各街道统一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报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各街道对审核通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补助资金。所需经费纳入各街道年初资金预算。
四、主要名词解释
1.“4050”人员:指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信息中所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不包括在校学生等非经济活动人口),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持有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指“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中登记的人员。
5.残疾人:指持有有效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人员。
6.去产能企业职工:指在人社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我市企业职工。
7.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5年内、持有有效《释放证明书》的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内、持有有效《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的人员(无法提供相关文书等特殊情况,可由街道(乡镇)司法部门协查,全市联网)。
8.戒毒康复人员:指持有有效《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或《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的人员。(无法提供相关文书等特殊情况,可由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机构协查,全国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