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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任何学校和机构违反招生政策承诺择校入学、提前入学的,视为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四)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新区统一管理,在统一时间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两江新区(仅指鸳鸯、大竹林、人和、天宫殿、翠云、礼嘉、金山、康美等8个街道,以下同)户籍学生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在全面实行线上报名的同时,学校开设线下报名窗口。线下报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动态调整预警学校范围和条件。2025年起,不再对童心小学入学进行预警,相应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按照“三对口”政策入学,不再设置房产取得、户籍迁入时限要求。同时,设置两江新区人民小学摇号限制条件。2026年起,参与两江新区人民小学摇号入学的,在满足“三对口”条件下,监护人产权应为51%,且房产取得、户籍迁入时限(均以8月31日为界)2026年应达到1年、2027年应达到2年、2028年应达到3年。
(二)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两江新区范围内有稳定职业和固定居所的随迁人员子女,可以指定接收学校为基础申请入学。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区内从业的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3.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宿舍居住证明。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手续,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学位相对宽松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指定接收学校,可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办理入学登记。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入学;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学校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新区统一管理,实行报名申请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合理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招生以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范围。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应政策申请入学。
(五)民转公学校招生
民转公学校继续按照“自愿申请,摇号确定”方式进行招生。申请民转公学校摇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在5月31日前迁入两江新区;民转公学校周边部分指定小区(具体小区名称另文明确)可直接选择民转公学校入学,但应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在确保原有协议与指定小区选择入学需求的基础上,民转公学校摇号计划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另文确定。
(六)其他特殊群体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高管、专精尖技术人才子女入学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由相应的指定学校接收入学,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经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专门学校招生,由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后,按有关规定适时办理。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
(七)继续实施“长幼随学”惠民措施
符合两江新区招生入学政策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因协议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或义务教育划片区域调整等原因,导致不能同时就读同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区)的,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由教育局安排到同一学校入学。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招生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由一个子女绑定“双胞胎、多胞胎”电脑随机录取。
(八)特定类型招生
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体育、外语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核制度,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和程序。
申请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学校应于5月9日前上报《义务教育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审核表》和特定类型招生工作方案,经教育局汇总研究,报市教委审核同意后执行。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区教育部门公示录取结果。外语、体育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四、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5年5月9日起,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所有学生家长,应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公办学校(含民转公学校)2025年6月4日至6月11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
民转公学校与涉及摇号入学的公办学校(不含博雅湖霞小学)超过摇号计划的,由教育局于6月17日统一使用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摇号系统进行摇号录取(若招生摇号系统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网上摇号,则按2024年相应摇号方式进行)。被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17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录取的学生,6月20日前回到划片对口公办学校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
恒大世纪城、世茂茂悦府小区适龄户籍儿童选择博雅湖霞小学入学的,应在6月20日前向学校线下申请,超过核定计划的,由学校于6月24日摇号录取。被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4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录取的学生,6月27日前回到重光小学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20日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4日前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由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三)网上审核录取。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并在7月3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四)结果查询确认。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学校要在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在7月7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7月10日前,学校应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主动服务,按照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同权同招,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学制,严禁通过延长和缩短学制预录生源,严禁以“1+5”“2+4”等方式超纲超前教学,变相储备生源。
(二)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和市教委招生有关工作要求,2025年5月20日前,主动通过网站、官微、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发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使之家喻户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教育领域“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探索“市级统筹、市区共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规范“小升初”招生专项治理中充分应用,加强部分优质初中的计划核定与招生监管,推动招生规范有序进行。
(三)做好招生报名服务。坚持惠民有感,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取消水电气费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严禁学校利用“渝快办”以外的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按照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学校应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提供有关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在招生高峰期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网上报名。
(四)强化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要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要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加强“大班额”与超标准班额的管控,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消除学校存在的“大班额”和超标准班额,新生年级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专门学校学生学籍保留原对应学校。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六、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加强系统谋划工作部署,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管理平台应用,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操作流程培训;积极开展招生区域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招生入学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注重舆情搜集,关注民情意向,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情况,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二)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本工作方案,及时制定2025年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程序、所需材料、咨询方式等信息。学校招生简章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应于5月20日前通过公告、网络、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要主动联系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在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回应社会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家长就学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营造良好招生氛围,维护良好招生秩序。
(三)严格监督问责管理。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委及区教育局工作要求,及时推进2025年招生工作,要加强信息的沟通与联系,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社会和招生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将加大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持续深化违规招生治理。
招生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对招生入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总结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
投诉举报电话:67465081,67462492。
附件:两江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两江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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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工作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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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9日起 |
网上信息维护。两江新区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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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6月 |
4~11日 |
公办学校及民转公学校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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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登记。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前往各学校设立的线下登记点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见各校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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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 |
公办学校摇号。民转公学校与涉及摇号入学的公办学校(不含博雅湖霞小学)超过摇号计划的,由教育局于6月17日统一使用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摇号系统进行线上摇号录取(若招生摇号系统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网上摇号,则按2024年相应摇号方式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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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日 |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就读意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民办学校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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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
民办学校摇号。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组织电脑随机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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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前 |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公办学校保证“兜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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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 |
博雅湖霞小学摇号。恒大世纪城、世茂茂悦府小区适龄户籍儿童选择博雅湖霞小学入学的,应在6月20日前向学校线下申请,超过核定计划的,由学校于6月24日组织摇号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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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前 |
未被博雅湖霞小学录取的学生,回到重光小学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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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3日前 |
材料审核。学校对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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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录取。学校根据本地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后,及时录取,并告知家长在专栏或专区查询录取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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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前 |
确认入学。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确认录取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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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各区县教育部门或学校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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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前 |
总结招生工作。学校及时总结招生入学工作情况,并形成文件上报区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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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信息维护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22:00至次日8:00将进行系统维护,系统无法访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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