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使用IE浏览器,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体验,请升级到最新版Edge浏览器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 查看详情 / 关闭提示

X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便民地图

两江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卫生健康 > 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4-02302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 有 效 性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指南

字号:
分享:
打印: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指南
单位 服务
对象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需求
(需带材料清单)
投诉举报电话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1.辖区相关医疗机构;2.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医政组 两江新区加工区一路金泰彩时代2号楼18楼医政组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服务对象向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书面申请,受理部门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不予受理的明确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原因。
二、决定受理的,引导医患双方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医患双方自愿协商解决。
(二)申请人民调解:医患双方向两江新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三)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四)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患者签名捺印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能证明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3.若患者死亡的,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
二、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相关证据(病历资料、收费单据等)。
三、对医疗过程异议的相关材料。
023-67148730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