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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两江新区吃哩吃哩餐饮服务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000******Y91Y
住所(住址):重庆市北碚区复兴街道和丰家园*号
经营者:田*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510216******0426
处罚决定书文号:渝两江新区市监处罚〔2025〕239号
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当事人对商品的原料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94.4元,
2.处罚款5000元。
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食品、经营场所内三防设施缺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
综上,应当合并处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094.4元,
3.处罚款5000元。
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或者专门网站等公示3年行政处罚信息。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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