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编制了《重庆两江新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目录》适用于21个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并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本级政府权责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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