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重庆凯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567896798R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润兴路267号
法定代表人:郑凯
根据监测报告[渝环(监)字﹝2023﹞第WBH63号]显示,我局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11月30日你单位生产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19mg/m³,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28倍,构成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监测报告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即将离开“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