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以下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情况作出同意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已作出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情况作出同意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情况作出同意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63022018
传真电话:023-63011207
通讯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
邮政编码:401121
一、已作出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情况作出同意决定事项。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情况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重油高科电控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两江新区 |
拆除盐浴炉淬火废气处理系统 |
拆除盐浴炉淬火废气处理系统,停用对应的盐浴炉淬火生产线,拆除后对应生产线排口不进行排污。 |
无 |
|
2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二工厂 |
重庆市两江新区 |
停运涂装车间面漆二线烘干TAR废气治理设施 |
停运涂装车间面漆二线烘干TAR废气治理设施,停运后对应生产线排口不进行排污。 |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4年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