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使用IE浏览器,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体验,请升级到最新版Edge浏览器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 查看详情 / 关闭提示

X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便民地图

两江机构

两江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 社会发展局

[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5-00298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蓝美兔榕杉路医疗美容诊所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有 效 性 ]
有效

重庆蓝美兔榕杉路医疗美容诊所

字号:
分享:
打印: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行政许可注销公告

渝两江社注告字〔2025〕第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机构主动申请,我局决定对重庆蓝美兔榕杉路医疗美容诊所《诊所备案凭证》予以依法注销,具体如下:

重庆蓝美兔榕杉路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诊所(备案)。登记号:PDY96354550013215D2212,主要负责人:牟顺凤;机构地址: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榕杉路33号3号楼7-13。

现《诊所备案凭证》作废,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569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即将离开“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