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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4-02156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渝两江保障审〔2024〕382号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两江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登记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有 效 性 ]
有效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两江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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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重庆两江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重庆两江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成立登记。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该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业务水平,为促进两江新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该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备案。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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