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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楼荣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重庆楼荣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注册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重庆楼荣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MA5U84P31G,注册资本*万元,由股东温亚楠认缴出资*万元,委托王*办理设立登记,杨*任监事。登记住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天宫殿街道锦橙路28号14幢20-6号。档案中温亚楠的身份证号码为:510321********0047, 有效期为:2008.10.27-2028.10.27。该公司2017年7月10日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及2025年6月23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经查,该主体登记注册地址实际不存在、为虚假地址。重庆楼荣商贸有限公司的监事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相关资料证明温亚楠与重庆楼荣商贸有限公司的关系,调查期内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我局拟依法撤销重庆楼荣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谭骁 联系电话:63057940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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