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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产集团:
来文《关于审批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地产函﹝2023﹞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调整可研出具的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018-500112-48-01-001258。
二、项目名称: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
三、项目业主:重庆市地产集团。
四、建设地点:翠云中央公园片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原可研批复文件内容为河道整治范围全长1014.12m,采用涵洞穿过道路,抬高河床、生态绿化护坡、设置景观跌水,终点与已建成跳蹬河中央公园上游段排洪洞预留孔衔接。
调整后河道整治范围全长1014.12m,工程起点位于春华大道与甘悦大道的交汇处,采用涵洞穿过道路,涵洞之后河段采取生态绿化、设置景观跌水的方式进行终点与已建成跳蹬河中央公园上游段排洪洞预留孔衔接。道路跨河处共设4个涵洞。工程布置沿河道规划,采用5段明渠+4段穿路涵洞顶管+跌水井与下游连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和景观工程。
六、投资估算:经评审,项目评估后总投资为5846.2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993.57万元,景观工程投资2852.71万元),项目估算总投资较送审金额核减339.41万元,核减率为5.49%,较原可研评估(批复)总投资核减1110.17万元,核减率为15.96%。其中:
土建工程投资:建安工程费2545.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5.95万元,预备费142.55万元。
景观工程投资:建安工程费2428.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8.35万元,预备费135.84万元。
七、资金来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八、建设工期:8个月。
九、招标核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未达到必须招标投资规模标准,由业主自行决定委托服务方式。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送审。
原批复《关于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可研的批复》(渝两江经审〔2019〕151号),自此批复下达之日起作废。
此函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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