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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3-0350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渝两江经函﹝2023﹞50号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调整概算的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有 效 性 ]
有效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关于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调整概算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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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产集团:

来文《关于审批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概算调整的函》(渝地产函〔20231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地产集团。

三、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春华大道与甘悦大道的交汇处,终点处汇入跳蹬河。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河道整治范围全长1014.12m,采用涵洞穿过道路,抬高河床、生态绿化护坡、设置景观跌水,终点与已建成跳蹬河中央公园上游段排洪洞预留孔衔接方案,河道起点高程359.69m,终点高程324.25mZ0+000.00Z0+171.76Z0+214.20Z0+340.98Z0+394.62Z0+604.04Z0+638.04Z0+883.68为明渠河段,设计坡降5‰;Z0+171.76Z0+214.20Z0+340.98Z0+394.62Z0+604.04Z0+638.04Z0+883.68Z1+014.12为箱涵段,内坡设计坡降5‰。河床纵坡为5‰,共设涵洞4个。

五、项目总投资:该项目送审概算总投资6180.11万元,评估后概算总投资5665.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013.72万元,景观工程投资2651.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843.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51.84万元,基本预备费269.76万元,审减515.11万元,审减率8.33%

六、资金来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原批复《关于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概算批复的函》(渝两江经函〔202233号),自此批复下达之日起作废。

此函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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