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重庆市地产集团:
来文《关于审批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概算调整的函》(渝地产函〔2023〕1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地产集团。
三、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春华大道与甘悦大道的交汇处,终点处汇入跳蹬河。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河道整治范围全长1014.12m,采用涵洞穿过道路,抬高河床、生态绿化护坡、设置景观跌水,终点与已建成跳蹬河中央公园上游段排洪洞预留孔衔接方案,河道起点高程359.69m,终点高程324.25m,Z0+000.00~Z0+171.76、Z0+214.20~Z0+340.98、Z0+394.62~Z0+604.04、Z0+638.04~Z0+883.68为明渠河段,设计坡降5‰;Z0+171.76~Z0+214.20、Z0+340.98~Z0+394.62、Z0+604.04~Z0+638.04、Z0+883.68~Z1+014.12为箱涵段,内坡设计坡降5‰。河床纵坡为5‰,共设涵洞4个。
五、项目总投资:该项目送审概算总投资6180.11万元,评估后概算总投资5665.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013.72万元,景观工程投资2651.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843.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51.84万元,基本预备费269.76万元,审减515.11万元,审减率8.33%。
六、资金来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原批复《关于翠云片区大沟河道整治工程概算批复的函》(渝两江经函〔2022〕33号),自此批复下达之日起作废。
此函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3年9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即将离开“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