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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协同创新区-寨子路四期(人高路-明月大道)概算报告的请示》(渝两江龙投文〔2023〕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重庆新城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协同创新区-寨子路四期(人高路-明月大道)。
二、项目代码:2101-500112-04-01-629388。
三、项目业主: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协同创新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包含两条路:其中寨子路四期(人高路——明月大道段)全长702.226m,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幅宽度37m,全线含分离式隧道一座;东9号路(环湖路——寨子路地通道)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标准路幅16m,双向两车道,地通道段长43m,宽13.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该项目送审概算总投资26026.45万元,评估后概算总投资23185.6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7884.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32.3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3640万元),基本预备费569.29万元,项目估算总投资较送审金额核减2840.79万元,核减率为10.92%。
七、资金来源:两江新区财政投资。
接此批复后,请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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