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 城市管理局
[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4-0286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7 |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渝两江城管发﹝2024﹞247号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2-500112-04-01-242901)及《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龙盛组团内,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共设计2条道路,分别为鸿福路东段和C10-1地块西侧道路,道路总长815.54m。鸿福路东段全长253.3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双向6车道,标准路幅宽度35m,设计起点与现状轩龙路平交,终点与C10-1地块西侧道路平交;C10-1地块西侧道路全长562.1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单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3m,沿医院一期建筑红线边缘布设,设计起点与怡园路平交,终点与现状寨子路平交。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1hm2,包括永久占地2.10hm2、临时占地0.51hm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计开挖土石方量2.66万m3,回填土石方量15.03万m3,工程建设需借方12.37万m3。项目工期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含施工准备期),工期13个月。本项目总投资为7014.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478.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1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1%。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284.9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37.8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7.1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02.89万元,植物措施费34.9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包括监测措施费6.27万元,临时措施费9.28万元,独立费用25.44万元,基本预备费2.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5万元(36496.6元)。
四、建设中水土保持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按照渝价〔2017〕81号缴费标准及时向两江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渝北区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共设计2条道路,新建道路总长度815.54m |
总投资 (万元) |
7014.51 |
土建 投资 (万元) |
3478.97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 |
2.61 |
永久占地(hm2) |
2.10 |
临时占地(hm2) |
0.51 | ||||||||||||||
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2.66 |
15.03 |
12.37 |
/ | ||||||||||||||||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2.6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85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2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1 | ||||||||||||||||
防治 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路基工程 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1316m,透水砖铺装8367m2 |
主体设计:隔离带绿化0.04hm2,行道树124株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5000m2、临时排水沟115m、编织土袋拦挡115m。 | ||||||||||||||||
边坡工程 防治区 |
主体设计:坡底排水沟454m、马道截水沟130m、钢栏板拦挡454m。 |
主体设计:植草护坡0.51h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2座、防雨布覆盖3000m2。 | ||||||||||||||||
投资(万元) |
202.89 |
34.94 |
9.28(全为方案新增)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84.93(方案新增47.10) |
独立费用(万元) |
25.44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6.27 |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信息 |
项目代码 |
2302-500112-04-01-242901 |
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556798185C | |||||||||||||||
计费面积 |
26069m² |
计费单价 |
1.4元/m² | ||||||||||||||||
合计 |
36496.60元 | ||||||||||||||||||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代数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段灿东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 ||||||||||||||||
邮政编码 |
4***7 |
邮政邮编 |
4****5 | ||||||||||||||||
联系人\电话 |
贾**/13****79 |
联系人\电话 |
张**/13******93 | ||||||||||||||||
传真 |
023-68****38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 |
电子信箱 |
1****q.com | ||||||||||||||||
附件2
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11月21日,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前评审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认真听取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会后,编制单位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12月4日提交《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61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1%。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鸿福路东段及C10-1地块西侧道路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盛组团,属于新建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鸿福路东段253.38m(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双向6车道)、C10-1地块西侧道路562.16m(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单向4车道)。项目总占地2.61hm2,其中:永久占地2.10hm2,临时占地0.51hm2。项目总挖方2.66万m3,总填方15.03万m3,工程建设需借方12.37万m3。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项目总投资为7014.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478.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85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24t。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防治区、边坡工程防治区2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三)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1、路基工程防治区
开挖裸露边坡和地表布设防雨布覆盖;鸿福路东段与C10-1地块西侧道路平交处布设临时堆土区,编织土袋拦挡,外侧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接边坡处临时沉砂池;路基成形后沿鸿福路东段两侧布设雨水管网,C10-1地块西侧道路单侧布设雨水管网;人行道上铺设透水砖。
道路两侧人行道植树圈栽植行道树,鸿福路东段布设中央绿化隔离带。
2、边坡工程防治区
填方边坡坡脚布设钢栏板拦挡,挡板外侧实施坡底排水沟,坡底排水沟末端布设临时沉砂池(1#临时沉砂池),排水抽排至南侧C10-1地块西侧道路起点处现有箱涵中;C10-1地块西侧道路填方边坡临时沉砂池(2#临时沉砂池)直接接入现有箱涵中。
开挖裸露边坡布设防雨布覆盖,并在C10-1地块西侧道路K0+060~K0+240段边坡马道处布设马道截水沟,马道截水沟接入坡底排水沟。
施工后期,临时沉砂池拆除并回填平整,在所有边坡实施植草护坡措施。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为284.9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37.8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7.10万元。
方案新增投资包括:监测措施费6.27万元,临时措施费9.28万元,独立费用25.44万元,基本预备费2.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5万元(36496.6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专家组长:
2024年12月5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ICP备案号:渝ICP备15010887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