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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3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4-500105-04-05-664769)和《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3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4年10月2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技术评审,质量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未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3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鱼复新城汽车电子产业园一期—智造中心3号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谭玲,联系电话:023-633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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