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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办理结果 > 社会发展局

[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5-00571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行政处罚公示(重庆市万州区纯糖网吧天禧路分店)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 发布日期 ]
2025-09-29
[ 有 效 性 ]

行政处罚公示(重庆市万州区纯糖网吧天禧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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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纯糖网吧天禧路分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606EJH9L

负责人

负责人

曾英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文综罚字〔20258

违法行为类型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5730重庆两江新区文化和卫生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天禧路*重庆市万州区纯糖网吧天禧路分店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重庆市万州区纯糖网吧天禧路分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面积、计算机台数,未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行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一、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18日

处罚机关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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