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使用IE浏览器,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体验,请升级到最新版Edge浏览器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 查看详情 / 关闭提示

X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便民地图

两江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办理结果 > 社会发展局

[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5-0040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多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有 效 性 ]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多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字号:
分享:
打印: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多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多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E5XPFD7T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宋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文综罚字〔20255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5520日,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来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新溉大道*号附*号的重庆多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重庆多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76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捌佰捌拾元(¥88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728

处罚机关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