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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4-028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稚慧贝尔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 有 效 性 ]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稚慧贝尔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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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稚慧贝尔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7DME1065

法人

法定代表人

雷璐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文综不罚字〔202413

违法行为类型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923日,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天山大道西段*号的重庆稚慧贝尔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重庆稚慧贝尔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部分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序号1”之规定。

处罚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18

处罚机关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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