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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两江新区轩茗便利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Q3RDIP
住所(住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号附**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蒋**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326********210516
处罚决定书文号:渝两江新区市监处罚〔2025〕263号
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处罚款12000元;
2.没收侵权商品4瓶(详见财物清单:渝两江市监强清单三所[2025]6-10-1)。
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或者专门网站等公示3个月行政处罚信息。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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