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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XA1N
住所(住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腾云路*号*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何*林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511303******20036
处罚决定书文号:渝两江新区市监处罚〔2025〕99号
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处罚:
1.罚款424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11元。
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3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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