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办理结果 > 市场监管局

[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4-01537 [ 发文字号 ] 渝两江新区市监处罚〔2024〕18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

当事人: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288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

法定代表人:郑*云

身份证号码:510212********501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嘉鸿大道时光城*栋*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梯、自动扶梯制造(在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内经营);电梯、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护、维修(在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内经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旧楼加装电梯工程项目管理;电梯销售,电梯清洁,电梯技术咨询,电梯零部件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销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2024年3月11日,本局接到四川升瑞达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的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在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复盛公租房*栋编码为136468的电梯存在对重防护隔障缺失的问题,*栋编码为127980、127981的电梯存在轿厢导靴润滑油杯缺油的问题,三部电梯由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维保。

2024年3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复盛公租房上述三部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2024年4月19日,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予以立案。

经调查,2023年11月2日,本局委托四川升瑞达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维保的电梯进行检查。2024年2月26日,四川升瑞达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复盛公租房检查中发现该住宅小区*栋编码为136468的电梯存在对重防护隔障缺失的问题,*栋编码为127980、127981的电梯存在轿厢导靴润滑油杯缺油的问题。2024年2月28日,四川升瑞达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出具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SRD-渝A-DTWT-20230506、SRD-渝A-DTWT-20230507、SRD-渝A-DTWT-20230508),2024年2月29日,四川升瑞达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出具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复查报告(SRD-渝A-DTWT-20230506F、SRD-渝A-DTWT-20230507F、SRD-渝A-DTWT-20230508F),复查报告显示上述问题均已整改。

2024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渝景大道*号复盛公租房的电梯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栋电梯编码为136468,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梯内部张贴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标志上分为记录有“设备种类: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使用单位: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内编码:6-3#,登记机关: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备代码:31105001052013010012,检验机构: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下次检验日期:2024年9月,维保单位: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登记证编码:梯31渝AAF6529(20),电梯编码为136468”等字样;该电梯关于上次四川升瑞达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对重防护隔障缺失的问题,已经整改;对*栋电梯编码为127980的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梯内部张贴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标志上分别记录有“设备种类: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使用单位: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内编码:8-1#,登记机关: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备代码:31105001052013010004,检验机构: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下次检验日期:2025年1月,维保单位: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登记证编码:梯31渝AAF5854(20),电梯编码为127980”等字样;该电梯关于上次四川升瑞达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轿厢导靴润滑油杯缺油的问题,已经整改;对*栋电梯编码为127981的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梯内部张贴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标志上分别记录有“设备种类: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使用单位: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内编码:8-2#,登记机关: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备代码:31105001052013010005,检验机构: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下次检验日期:2025年1月,维保单位: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登记证编码:梯31渝AAF7171(20),电梯编码为127981”等字样;该电梯关于上次四川升瑞达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轿厢导靴润滑油杯缺油的问题,已经整改。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郑世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郭建红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电梯维保合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复印件、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证明当事人是上述电梯维保单位的事实;

3、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SRD-渝A-DTWT-20230506)、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SRD-渝A-DTWT-20230507)、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SRD-渝A-DTWT-20230508),证明上述电梯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4、现场笔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复查报告(SRD-渝A-DTWT-20230506F、SRD-渝A-DTWT-20230507F、SRD-渝A-DTWT-20230508F)、当事人提供的维护保养报告,证明当事人对电梯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情况进行了整改的事实。

本局于2024年6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渝两江新区市监罚告〔2024〕186号),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对上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附件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要求油杯无泄漏和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违法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表26中的裁量因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有3台电梯未按要求维保,未发现当事人存在两年内多次违反同类违法行为,且现已整改,电梯使用场景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下,近两年维保的电梯未发生过事故,无法定从重从严情形,无法定可以减轻情形。根据积分制规则裁量得分0.4分,根据积分制规则第十条第三项属从轻处罚阶次。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并给予以下处罚:

罚款13600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账号:5101********3318,开户银行:重庆银行两江新区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本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或者专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我要写信
  • 版权所有: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ICP备案号:渝ICP备15010887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