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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 事由 |
处罚 依据 |
处罚 内容 |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
处罚 日期 |
备注 |
1 | 两江规资监〔2023〕3号 | 重庆万悦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案 | 重庆万悦置业有限公司 | 91500000MA60PR016P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实施建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33186.83平方米(折合49.78亩); 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单位非法占用土地706.67平方米行为(修建麓溪湖生态调节坝)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70667元(大写柒万零陆佰陆拾柒元整)。 |
重庆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5/29/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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