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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32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9 |
司法局
司法局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等工作。
领导分工:
邓 凌(两江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局全面工作,分管全面依法治区、政府法治建设、法律风险风控和综合性事务等工作。
李 劲(两江新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法律服务行业党委书记):主持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律师律所、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管理工作。
罗玉超(两江新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兼>):主持社区矫正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负责支部党建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新区实际研究制订具体规划和实施意见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各街道、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负责新区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
(四)负责承办管委会的行政复议、行政协调、行政赔偿案件;代表管委会参加行政、民商事应诉和行政复议;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管理;组织执法监督检查;协调管委会部门、机构执法中的矛盾和分歧;负责对党工委管委会名义作出的对外法律文书进行法制审核。
(五)负责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提供法律意见;负责管委会法律顾问团组建、管理工作;负责两江仲裁分院日常工作。
(六)负责管理、监督、指导规定区域内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业务活动;负责管理、指导规定区域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工作。
(七)负责制订新区法治宣传和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区各街道、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宣传工作。
(八)负责依法在规定区域履行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
(九)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3-67463905,传真:023-676848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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