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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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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龙兴大厦北楼6楼

联系电话:023-67463659

政府网站:http://ljxq.cq.gov.cn/

(一)贯彻执行建设管理、房屋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组织落实相应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负责规范建设管理秩序;拟订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下达年度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筑勘察、设计等行业管理及执法;负责建设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做好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建筑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批;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订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计划,负责重点项目推进实施,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的目标考核。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七)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管理。

(八)负责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统筹并指导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协调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房源筹集;审核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监管物业管理活动、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市场行为。

(十)负责依法在规定区域履行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

(十一)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纪检法治办(简称纪检办)。纪检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检查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情况,统筹住建系统纪检工作。法治工作:牵头贯彻执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统筹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为建设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对外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合同等进行法制审核。负责统筹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复议和行政、民商事应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 党政办。牵头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党组、党支部日常工作和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资产、宣传、内外协调、技术复杂工程认定等工作。统筹财务、预算、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府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督查工作:负责政务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3. 城建办。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三年滚动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卡点”事项,负责基础设施投资调度与入统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前期论证研究。牵头协调新区范围内市级基础设施项目涉区事项。牵头新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统筹市政消火栓建设。承担新区城市更新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牵头“两江四岸”相关工作,统筹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4. 建筑产业发展办(简称产业办)。统筹行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建安项目协税护税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负责特殊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组织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质量抽查及专项检查。负责勘察、设计、图审机构等企业管理工作。承担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和绿色建材评价管理工作。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产业化发展、绿色金融等工作。

5. 质安办。牵头制订年度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牵头组织每季度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牵头组织质量安全综合工作检查的迎检。牵头住建领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在建项目联合验收的现场踏勘工作。负责新区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文明工地及三峡杯、巴渝杯等评选工作。负责在建工地观摩会的筹办工作。统筹推进住建领域诚信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在建工地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6. 住房保障办(简称住保办)。统筹并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统筹推进租赁试点、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项目管理、房源筹集工作。负责办理住房补贴、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市场行为;承担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统筹协调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指导住房中心开展房屋征收工作。

7. 行政审批办(简称审批办)。统筹建设局行政审批工作。牵头推进建设局“互联网+政务服务”、网审平台咨询及投诉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竣工联合验收、行政收费事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等9个事项的接件、出件、政务窗口咨询工作。

8. 房地产开发办(简称开发办)。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存入、使用办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方案备案、项目手册审核办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配套设施承诺、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及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和减、免、缓审核。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核定、调整、提前使用办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事中事后核查等工作。

9. 防风险办。负责落实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负责动态汇总分析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形势。负责了解和掌握各专项小组开展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负责完成党工委平安办和建设局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10. 房地产市场办(简称市场办)。牵头拟订区域新建商品房调控政策及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新建商品房交易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商品房交易监督执法;组织区级商品房价格自律会商;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命名工作。

11. 消防验收办(简称消验办)。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违反消防验收及备案管理规定的行为。

12. 档案办。负责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接收、查阅利用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库房资产管理、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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