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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
(二)负责管理财政收支,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决算,负责报告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
(三)负责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国库收付制度,管理财政性账户,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四)根据授权,依法监督管理市政府授权两江新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级国有企业、两江新区管委会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参)股企业;研究提出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方案,拟订国有企业组建、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直属国有企业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产权交易等工作;承办直属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汇总编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直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六)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并负责考核工作,提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承担直属企业监事会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
(七)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九)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工作。
(十)负责会计管理、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审批;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十一)负责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基金和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审核做好产业发展政策兑现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依法在规定区域履行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
(十四)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建综合组。统筹协调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政公文运转、人事管理、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预算管理组。负责财政预算管理及收支平衡,统筹绩效管理、单位内控。
(三)国库管理组。负责财政收入组织、资金调度、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总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及会计管理。
(四)公共事业管理组。负责行政、政法、教育、社保、社发等系统预算管理。
(五)基本建设管理组。负责城管、建设、规资、集团等系统预算管理,全区政府债券资金、土地收入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监督管理。
(六)产业扶持管理组。负责产业资金预算平衡、投入产出分析、资金兑现,参与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及绩效评价。
(七)国企改革与投资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国企改革规划方案、股权及基金投资监管。
(八)国有资产管理组。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盘活,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
(九)国企财务债务组。负责国有企业财务运行管理、债务风险防控。
(十)国企考核分配组。负责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 考核及薪酬批复、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十一)工程造价评审组。负责造价评审及造价控制水平管理。
(十二)工程决算评审组。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及投资控制。
(十三)工程及兑现复核组。负责评审项目复核或复审,实施评审工作内部监督和全区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