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划信息 > 国土空间规划

[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4-00496 [ 发文字号 ] 国函〔2024〕32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重庆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是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等功能,更加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独特魅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庆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重庆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4.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64.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79.9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功能互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努力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优化主体功能定位,以主城都市区为引领,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能力,发挥渝东北三峡库区在长江经济带中的支点作用,加强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融合,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功能互补。提升三峡库区生态功能,筑牢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等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优化设施农业和都市农业布局。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培育现代制造业集群,提升渝西地区产业承接能力,保障科技创新空间需求。推进产业、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协同配置,保障城镇政策性住房需求。根据实际服务人口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多层次便利化复合化城乡生活圈。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利用独特的山水条件,构建绿地开放空间系统,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提升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加强各类空间复合利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大足石刻、中国南方喀斯特(武隆片区、金佛山片区)等世界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突出特色风貌分区,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重庆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重庆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抓紧编制审批有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水平。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4年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我要写信
  • 版权所有: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ICP备案号:渝ICP备15010887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