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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12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5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市场综合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物价管理工作;负责价格认证工作;负责旅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 机关
(1)综合处
(2)纪检监察室
(3)法制处
(4)注册审批处
(5)市场监督管理处
(6)质量监督管理和发展处
(7)旅游发展和物价监督管理处
(8)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9)食品综合监督管理处
(10)药械监督管理处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12) 知识产权保护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00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0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96.7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较多,如:信息化项目增加预算约64万元、新增生命健康中心项目74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较去年增加500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00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568.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63.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7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2.94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996.7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90.7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4.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4.45万元,比2022年增加199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7.29万元,比2022年增加606.02万元,主要是2023年新增公务员、干部职工晋档晋级、社会保险口径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887.16万元,比2022年增加1390.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信息化项目增加预算约64万元、二是新增生命健康中心项目740万元、三是新冠疫情防控经费较去年增加500万元等。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2.78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公务接待费1.58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2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35.51万元,比上年减少15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4.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无预算、政府采购工程无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94.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无预算、政府采购工程无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4.5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整体和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2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887.1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27个,金额10887.16万元)。
(四)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一个,为政策类评价,具体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印章服务”政策,金额284.98万元,评价结果优。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综合执法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俊毅联系方式:023-6320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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