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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18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2 |
重庆两江新区白马小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两江新区白马小学校是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普通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学校,在教育工委、教育局的领导下开展教育教学(保育教育)工作。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职能职责为:1.落实“划片就近入学”要求,主要招收礼嘉街道辖区内部分小区适龄儿童,以及接收礼嘉街道、金山街道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2.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教育科研、学籍管理、学前教育等工作;3.开展学校德育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开展课外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4.开展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开展课外体育、艺术活动、课余体育、艺术训练与竞赛、对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等工作;5.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主要包括对外文化教育交流等工作;6.维护校园安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及物业服务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两江新区白马小学校内设5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单位占地面积24079㎡、房屋面积10380㎡。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7892019.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892019.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232906.88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4538290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50000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7892019.60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63115280.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61221.80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89095.2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26422.24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45232906.88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91430.88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3541476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892019.6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92019.60元,比2020年增加45232906.88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0071.60元,比2020年增加1691430.88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政策调整导致人员支出比2020年增加1691430.88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工作经费及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811948元,比2020年增加4369147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两江新区A09-4-3地块小学工程、礼嘉实验二小工程项目经费43691476元等;主要两江新区A09-4-3地块小学工程、礼嘉实验二小工程、白马小学提升改造项目、白马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白马小学学生资助、白马小学非在编人员经费、白马小学课后服务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比2020年减少1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上年使用彩票公益金安排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及运行经费150000元用于我校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
白马小学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80万元,与2020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与2020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与2020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白马小学无政府采购预算,所需设施设备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政府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811948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8个,金额47811948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白马小学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2021年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及信息反馈方式
联系人:成天勇,联系电话:023-6739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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