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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0-013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学校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山茶路237号,无下设单位,现有班级59个,在编教师178人,学生2724人。

(一)职能职责

1. 宗旨:实施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职责任务

(1)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包括开展普通小学、初中种类文化教育课、实验操作课的课程教学及管理,教育科研,学籍管理等工作。

(2)开展学校德育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开展课外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3)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对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等工作。

(4)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主要包括对外文化教育交流等工作。

(5)维护校园安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学生食宿服务及物业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1266356902X7。为开展业务活动,履行本单位职能职责,单位内设工会、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安稳办等7个部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94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4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60.66万元,主要是:1、基本支出减少807.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工资福利支出,未按照惯例安排在2020年支出,同时按照压减精神,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等;2、项目支出收入拨款减少453.02万元,其中天宫殿学校附属幼儿园工程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减少,非在编人员及其他人员经费减少等。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94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944.1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40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3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3.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7.9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1260.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07.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53.0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4.1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4.16万元,比2019年减少 1260.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652.10万元,比2019年减少807.64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部分工资福利支出,未按照惯例安排在2020年支出,同时按照压减精神,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等;项目支出292.06万元,比2019年减少45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天宫殿学校附属幼儿园工程、非在编人员及其他人员经费减少等。

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学校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45万元,比2019年减少0.5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19年减少0.4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数量,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比2019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控公务车非必要出行,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2.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祥富,联系电话:023-6764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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