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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2-009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06 [ 发布日期 ] 2022-04-06

重庆两江新区金山小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2、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教育科研、学校特色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3、开展学校德育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开展课外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4、开展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美术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对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等工作。

5、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主要包括校际交流和对外文化教育教学交流等工作。

6、维护校园安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

(一)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两江新区金山小学校有1个机构,三个校区,分别是栖霞路校区和美利山校区、金童校区。单位社会信用代码12500112693920888A。为开展业务活动,履行本单位职能职责,单位内设课程部、德育部、后勤部、办公室、工会等5个部门。在校学生五千余人。本部门是一级预算部门,没有下设二级预算单位207951371.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7951371.47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7951371.47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 81818602.38 元,主要是金山小学美利山校区增地扩建工程经费拨款增加81818602.38 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207951371.4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07951371.47元,教育支出预算196060074.3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06535.72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24931.55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59829.86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81818602.38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923067.78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0895534.6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951371.4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951371.47元,比2021年增加81818602.38元。其中基本支出74908164.87元,比2021年增加10923067.78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师55人,增加学生700余人等,主要用于保障教师工资,津补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3043206.60元,比2021年增加70895534.60元,主要原因是美利山校工区基本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校舍建设、设施设备采购等重点工作。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预算收入,金山小学2022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金山小学2022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6000.00元,比2021年减少17500.00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1年减少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00元,比2021年减少25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470642.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06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70642.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06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整体和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2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28个,金额207951371.47元)。

4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

单位自评项目金山小学美利山校区增地扩建项目,自评结果为

单位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金山小学2021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彭谨 联系方式电话:023-630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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