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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3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 2019-11-06 |
重庆两江新区东湖小学校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宗旨实施普通小学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职责任务
(1)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教育科研、学籍管理工作。
(2)开展学校德育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开展课外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3)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对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等工作。
(4)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主要包括对外文化教育交流等工作。
(5)维护校园安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物业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123459486497。本学校正在筹备建设中,还未设置校内相关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5万元,支出总计2.05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纳入决算。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纳入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万元,占100.00%; 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5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纳入决算。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占0.00%;项目支出2.05万元,占10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上年未纳入决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5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5 万元,下降86.33%。 主要原因是: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厉行节约。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5万元,下降86.33%。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厉行节约,上年未纳入决算。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上年未纳入决算。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05万元,占10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5万元,下降86.33%,主要原因是: 预算执行过程中厉行节约,2017年未纳入决算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原因是:学校筹备建设中,无学生,无教师。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 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目标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的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祥富,联系电话:023-676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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