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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两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下设综合事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2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仅包括重庆两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未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职能职责未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16.28万元,支出总计1716.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加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性调整减少64.2万元,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等项目增加117.03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1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加3.18%。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52.83万元,占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性调整减少64.2万元,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等项目增加117.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16.2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加3.18%。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52.83万元,占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性调整减少64.2万元,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等项目增加11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0万元,占12.32%;项目支出1504.78万元,占87.6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6.28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83万元,增加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性调整减少64.23万元,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等项目增加117.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加3.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7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性调整减少64.2万元,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等项目增加117.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加3.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7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性调整减少64.2万元,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等项目增加117.0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7.59万元,占98.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性调整减少64.2万元,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等项目增加117.0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医疗费是根据实际产生费用列支,实际产生费用较预算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21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3万元,减少18.38%。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公用经费6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7万元,减少32.33%。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9万元,下降70.79 %,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疫情防控要求外出活动减少,相关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二是按节能环保要求,优化公车调配安排,公车运行维护损耗相应减少,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主要用于外勤工作、机要文件交换、主城区内因公外出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4万元,下降7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16.2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外出活动事务,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二是按节能环保要求,优化公车调配安排,公车运行维护损耗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1504.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综合得分未低于90分,总体完成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重庆两江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19100022P000031 |
自评总分 |
99.40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社会保障组 |
部门联系人 |
刘显芹 |
联系电话 |
63395248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685.81 |
1819.05 |
1716.28 |
94% |
10 |
9.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85.81 |
1819.05 |
1716.28 |
94% |
10 |
9.4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督促街道、社区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服务工作,按期发放区级地方补贴、医疗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开展春节、“八一”慰问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家庭开展帮扶援助;适时组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资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鼓励更多的有志青年积极参军;委托渝北区开展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强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管理,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劳务派遣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中心整体工作效率;保障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维护新区社会和谐稳定。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保证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
|
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督促街道、社区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服务工作,按期发放区级地方补贴、医疗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开展春节、“八一”慰问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群体信访维稳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家庭开展帮扶援助;适时组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资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鼓励更多的有志青年积极参军;委托渝北区开展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强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管理,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劳务派遣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中心整体工作效率;保障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维护新区社会和谐稳定。按时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保证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服务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数量 |
人数 |
数量指标 |
≥132人 |
132人 |
0 |
100 |
20 |
20 |
|
|
| ||
服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数量 |
人数 |
数量指标 |
≥199人 |
199人 |
0 |
100 |
20 |
20 |
|
|
| ||
各项资金发放按时到位率 |
% |
时效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
各项资金发放标准准确率 |
% |
时效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
第三季度末预算执行率 |
% |
质量指标 |
≥60% |
76% |
0 |
100 |
10 |
10 |
|
|
| ||
全年预算执行率 |
% |
质量指标 |
≥90% |
94.35% |
0 |
100 |
10 |
10 |
|
|
| ||
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及时性 |
%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服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7.51万元,执行数为308.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9%。主要产出和效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按时足额兑现各项补助,办理社保,切实让军转干部感受到全社会的关怀与温暖,维护新区社会和谐稳定。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无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2022年度部门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服务管理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19122T000000153703 |
自评总分 |
100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社会保障组 |
部门联系人 |
邹洁 |
联系电话 |
63395246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18.45 |
317.51 |
308.58 |
97.19 |
1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18.45 |
317.51 |
308.58 |
97.19 |
10 |
1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两江新区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发放区级地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补贴,定期缴纳医疗保险,办理体检等。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妥善完成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安置工作,办理各项安置工作和手续等。维护新区社会和谐稳定。 |
完成两江新区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发放区级地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补贴,定期缴纳医疗保险,办理体检等。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妥善完成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安置工作,办理各项安置工作和手续等。维护新区社会和谐稳定。 |
完成两江新区安置的19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区级地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住房补贴,定期缴纳医疗保险,办理体检等。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2名,按文件依据完成各项手续办理,按时足额发放退役金、缴纳医疗保险。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保障军转干人数 |
人数 |
数量指标 |
≥199人 |
199人 |
0 |
100 |
20 |
20 |
是 |
|
|
按标准发放涉军对象生活补助比例 |
% |
数量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
|
发放覆盖面 |
% |
时效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
|
拨付时效 |
% |
时效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补助政策执行度 |
%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满意度 |
≥90% |
96% |
0 |
100 |
10 |
10 |
|
|
|
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71万元,执行数为14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病故军人、军休干部遗属兑现一次性抚恤金,切实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无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2022年度部门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病故军人死亡抚恤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19122T000002381242 |
自评总分 |
100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社会保障组 |
部门联系人 |
侯智 |
联系电话 |
63395247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45.83 |
148.71 |
148.71 |
1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83 |
148.71 |
148.71 |
100 |
148.71 |
1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病故军人、军休干部遗属兑现一次性抚恤金,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
为病故军人、军休干部遗属兑现一次性抚恤金,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
为病故军人、军休干部遗属兑现一次性抚恤金,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抚恤对象数量 |
人 |
数量指标 |
≥1人 |
3人 |
0 |
100 |
20 |
20 |
是 |
|
|
按政策执行率 |
% |
时效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
|
资金按时拨付率 |
% |
时效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
|
按标准兑现 |
%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
|
家属满意度 |
% |
满意度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显芹,023-6339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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