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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委领导对《关于两江新区人才就业中心优化调整建议》的批示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两江新区关于人才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人才服务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开展重点人才引育工作,协助开展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承担人才认定工作,开展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建设;开展职称评定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人才政策兑现工作,协助制订人才引进培育政策;具体落实政策兑现工作;承担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健全“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承担国际高端人才服务工作;开展人才人事代理、代办有关服务;承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初审和监管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两江新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人才科、档案科3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22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2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6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项目费用预算减少3000万元,就业管理事务减少0.91万元,行政运行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增加638.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22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08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4.8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236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项目费用预算减少3000万元,就业管理事务减少0.91万元,行政运行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增加638.6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28.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8.47万元,比2022年减少236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9万元,比2022年增加137.1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190.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5.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了7.2万元合计137.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重庆两江新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137.57万元,比2022年减少249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项目费用、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鸿雁计划、高层次人才专项及专业化聘用人员劳务报酬支付、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重点工作。
重庆两江新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本单位2023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2.52万元,比上年减少45.82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相较于去年减少办公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37.57万元。
4、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具体为“人才专项资金”项目,金额11003.71万元,评价结果:项目得分92.19分,绩效等级优。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对提升两江新区人才吸引承载能力,增强引进人才归属感和幸福感具有一定的作用,有助于人才扎根两江、服务两江。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欢, 联系方式:023-63395815
重庆两江新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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