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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2-009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7 |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1.承担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教学业务工作。
2.承担德育体卫艺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语言文字工作。
4.承担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5.开展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接教育工委、教育局下达的专项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是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等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在教育工委、教育局归口管理下开展工作。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德体卫艺科、基础教育科、招生学籍科、学生资助科5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287161.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87161.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32919.57元,主要是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将考试等职能职责调整到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并调减相应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287161.78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14246167.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57331.2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9757.4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3905.64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3032919.57元,主要是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将考试等职能职责调整到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并调减相应支出。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87161.7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7161.78元,比2021年减少 3032919.57元。其中:基本支出6576061.78元,比2021年减少1682435.57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8711100元,比2021年减少1350484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教育培训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必要支出的项目。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2022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5100元,比2021年减少25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291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00元,比2021年减少2500元,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26218.28元,比上年减少353042.20元,主要原因为是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整体和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8761100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5个,金额8761100元)。
(四)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
单位自评项目有学生资助工作及生源地贷款经费、教师培训经费、体卫艺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经自评,结果为优。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云芳,联系方式:023-6746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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