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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19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重庆两江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是管委会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在市政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宗旨是为交通运输管理提供服务。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负责交通运输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受委托承担经营许可、港口管理、水路管理、地方航道管理、地方海事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和相关业务经营安全生产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提供法定船舶检验服务,维护交通运输市场平等竞争秩序,促进交通运输经济发展;负责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受委托承担水、陆运输服务、车辆维修、驾驶培训的安全监管、质量监管、信用考核、投诉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报表和相关业务咨询工作。主要包括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抽样调查、统计、市场预测、信息引导等工作;负责实施交通发展战略,编制并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港区岸线规划与建设,实施道路运输行业规划与发展,促进水、陆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水、陆运输,水上交通事故搜救打捞、人命救助和应急救援等;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两江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安全科、港航科、运政管理科、维修培训科、监督站6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37585981.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85981.9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197492.34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6873626 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585981.9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83341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79912.2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7543元,交通运输支出35865185.76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4197492.3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676133.66 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873626 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85981.9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85981.96元,比2020年减少4197492.34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5419.96元,比2020年增加2676133.66 元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530562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6873626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两江新区客(渡)船抗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

本单位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6143元,比2020年减少145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143元,与2020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000元,比2020年减少1455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数量由2020年的5台减少至2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33956.16元,比上年减少118819.4  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455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2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530562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22 个,金额24530562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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