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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19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1.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承担教改和教育科研工作;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2.承担德育体卫艺管理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3.组织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承办日常业务考核评价工作。

4.承担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5.承担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

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是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等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在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内设机构:综合科、教学管理科、教师培训科、学生资助科、技术装备科5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320081.35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20081.35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344759.49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学生资助政策,增加学生资助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320081.35 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16902850.2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75496.00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5892.3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345842.76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7344759.49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666355.49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678404.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20081.35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0081.35 元,比2020年增加7344759.49元。其中:基本支出8258497.35元,比2020年增加2666355.49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61584.00元,比2020年增加4678404.00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安排增加学生资助资金预算,主要用于保障贫困在校学生学费、生活费等支出。

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76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291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79260.48元,比上年增加48522.46元,主要原因是新区教育教学业务发展壮大,开展项目活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共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61584.00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项目12个,金额10061584.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林,联系电话:023-6746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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