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街道 > 大竹林街道

[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3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大竹林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2018年两江新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竹林街道现对部门决算公开表内容进行说明。本说明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专业名词解释等。同时,还应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单独说明。具体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大竹林街道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 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

3. 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4. 抓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租房、出租屋和非本辖区户籍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5.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6. 负责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老龄等工作。

7. 负责计划生育、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安全生产监督、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8. 做好防汛、抗旱、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工作。

9.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提高居民素质的各种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10. 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 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大竹林街道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渝编办〔2005〕430号文件规定,街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牌子)、社会管理综治科(挂信访办、安监科牌子)、社会事务科(挂社会保障科、计生科牌子)、城市建设管理科、财务统计科、司法所、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4个,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环卫所(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牌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222.08万元,支出总计10222.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7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新增了人员,新增大竹林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辖区内增加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面积。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222.0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7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新增了人员,新增大竹林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辖区内增加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面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22.08万元,占100.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22.08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7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新增了人员,新增大竹林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辖区内 增加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面积。其中:基本支出2178.81万元,占21.31%;项目支出8043.27万元,占78.69%。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222.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4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了部分行政运行开支,减少了社区矫正、社会临时救助、劳动保障监察、辖区地质灾害治理及危房安全保障等业务支出;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7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新增了人员,新增大竹林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辖区内增加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面积。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22.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4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了部分行政运行开支,减少了社区矫正、社会临时救助、劳动保障监察、辖区地质灾害治理及危房安全保障等业务支出;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7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新增了人员,新增大竹林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辖区内增加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面积。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5.19万元,占31.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38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了部分行政运行开支;

(2)国防支出17.66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减少国防教育管理工作支出;

(3)公258369共安全支出40.31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9万元,下降19.38%,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业务支出减少;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05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1万元,下降7.72%,主要原因为减少群众文化活动支出及群众体育活动支出;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4.11万元,占8.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08万元,下降14.69%,主要原因为社会临时救济和劳动保障监察支出减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48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事务管理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27.79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1万元,下降21.72%,主要原因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5395.61万元,占52.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91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辖区内增加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面积;

(9)农林水支出21.19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1万元,下降20.93%;主要原因是防汛、抗旱支出减少;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8.06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全监管业务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97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3万元,下降42.26%,主要原因为辖区地质灾害治理及危房安全保障支出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66.65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71万元,下降37.33%,主要原因为部门年初预算不够准确;

(13)政府性基金支出50万元,占0.4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星汇社区办公房屋租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8.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82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人员薪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8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5.42%,主要原因本部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了机关运行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度收入50.00万元,支出5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5万元,增长740.34%,主要原因为新增星汇社区办公房屋租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21.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5万元,下降59.76%;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6.08万元,下降42.78%,主要原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下降。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本部门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去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部门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 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去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部门本年度未新购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15.0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建立了严格的公务用车事前审批制度,进一步降低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洗停车费等。

公务接待费4.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94万元,下降86.49%;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7万元,下降23.32%,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接待费进一步降低。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辖区公共事务管理等公务接待支出,还包括维护稳定、征地遗留问题处置、违法建筑整治拆除、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发生的相关工作人员加班便餐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街道人均接待费82.18元,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4.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支出343.79万元,下降30.51%,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了部分行政运行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12万元。主要用于星汇社区胡杨路39号围墙工程施工费用、迎检线路绿化整治工程款、龙竹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装修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我单位已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暂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拟于2019年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023-6768530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我要写信
  • 版权所有: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ICP备案号:渝ICP备15010887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