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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12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5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组织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民政、教育、财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科普、民族宗教、外事侨务、退役军人、民兵、兵役、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物业管理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汛防震抗旱、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7.抓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租房、出租屋和非本辖区户籍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8.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9.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办发〔2017〕11号、渝委办发〔2018〕10号、渝委编委〔2019〕3号、渝委编委〔2019〕19号、渝两江党发〔2019〕22号等文件规定,天宫殿街道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和司法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大工委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国资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另设置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团工委和妇联;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退役军人服务站;司法所1个,按“一街一所”设置。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55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2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2.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939.82万元,主要是社区组织运转经费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及社会保险缴费拨款增加862.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55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664.17万元,国防支出预算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54.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89.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99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5.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739.14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6.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99.80万元,其他支出预算32.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 939.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77.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62.4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25.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5.60万元,比2022年增加90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48万元,比2022年增加177.3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691.12万元,比2022年增加730.1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组织运转经费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862.8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组织运转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35万元,比2022年增加32.3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站装修及设备购置。
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8.4万元,比2022年减少2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与2022年相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82.07万元,比上年减少230.1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91.12万元。
(四)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1个,具体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经费”项目,金额1417.03万元,评价结果良;不涉及政策绩效评价。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钟晓华联系方式:023-6739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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