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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交通、市场监管、市政管理、社会救助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组织落实相应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
2. 负责站区市政行政执法和物价监督工作;负责站区市政设施管理及维护,市街绿化的管理及养护,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考核市政外包服务公司和站前广场物业服务公司。
3. 负责站区安全维稳和反恐防暴的后勤保障工作;统筹协调站区治安、交通、市场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
4. 负责站区精神文明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管理站区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开展便民服务工作,督促落实站区便民服务有关工作措施和方案实施。
5. 负责管理站区视频监控中心,统筹协调站区各视频资源开展工作,督促落实站区各视频监控综合利用措施和方案。
6. 履行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牵头组织站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
7. 负责站区大型活动的审批管理;统筹协调站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站区民政救助工作。
8. 负责依法在规定区域履行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
9.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两江新区管委会下设行政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664.48万元,支出总计4,664.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8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一是因非在编人员编制变化导致相关的薪酬考核、装备购置费用收入减少336.29万元;二是年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了项目,导致收入增加251.44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4.8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一是因非在编人员编制变化导致相关的薪酬考核、装备购置费用减少收入336.29万元;二是年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了项目,导致收入增加25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9.48万元,占99.46%;其他收入25.00万元,占0.54%。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6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8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一是因非在编人员编制变化导致相关的薪酬考核、装备购置费用减少支出336.29万元;二是年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了项目,导致增加支出251.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664.48万元,占100.00%。
4. 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无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3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85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一是因非在编人员编制变化导致相关的薪酬考核、装备购置费用减少收入336.29万元;二是年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了项目,导致增加收入226.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6.61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一是因非在编人员编制变化导致相关的薪酬考核、装备购置费用减少收入595.32万元;二是因存在未达到付款条件需延迟至次年支付的项目导致减少收入351.29万元;三是年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了项目,导致增加收入135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3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85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一是因非在编人员编制变化导致相关的薪酬考核、装备购置费用减少支出336.29万元;二是年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了项目,导致增加支出251.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6.61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一是因非在编人员编制变化导致相关的薪酬考核、装备购置费用减少支出595.32万元;二是因存在未达到付款条件需延迟至次年支付的项目导致减少支出351.29万元;三是年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了项目,导致增加支出135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无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4,639.48万元,占10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6.61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一是因非在编人员编制变化导致相关的薪酬考核、装备购置费用减少支出595.32万元;二是因存在未达到付款条件需延迟至次年支付的项目导致减少支出351.29万元;三是年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了项目,导致增加支出1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为管委会下设机构,仅项目支出独立建账,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2.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4.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非在编人员执法装备及市政维护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已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于2019年开始实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的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黄婷婷、屈遥,联系电话:023-6342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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