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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两江新区授权范围内,按照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划分的监管范围,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接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
内设十个科室:办公室、法制科(监察室)、行政审批科、市场科、质量科、旅游科、消保科、特监科、食品科、药品科;一个直属机构:执法支队;九个派出机构:一所、二所、三所、四所、五所、六所、七所、八所、九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927.47万元,支出总计7,927.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37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从严从紧加强支出管理相关要求有所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328.1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82.45万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收入有所增加,一是项目数量增加,二是旅游相关职能的纳入导致旅游相关项目收入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7.63万元,占98.90%;其他收入80.50万元,占1.1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99.33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61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6.90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从严从紧加强支出管理相关要求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942.70万元,占78.04%;项目支出1,672.62万元,占21.96%。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52万元,下降43.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继续消化以前年度结转结余款,使得年末结转结余比2017年有了大幅度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4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2.75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从严从紧加强支出管理相关要求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从严从紧加强支出管理相关要求有所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66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4.41万元,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从严从紧加强支出管理相关要求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66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从严从紧加强支出管理相关要求有所减少。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7年亦无结转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8.31万元,占87.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4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从严从紧加强支出管理相关要求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1.29万元,占5.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7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缴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而2018年属正常缴纳,故2018年支出数有所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13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5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2018年医疗保障相关支出有所减少。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66万元,占0.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增加了旅游管理职能,相关支出业相应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85.90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4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是2018年职工住房补贴相关支出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7.46万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2,16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57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按照从严从紧加强支出管理相关要求降低了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3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60万元,下降38.69%;“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9万元,年末支出37.39元,减少31.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43万元,下降39.48%;年初预算59万元,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3.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47万元,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8.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到我局学习考察、进行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2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3.0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3.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57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出差和培训审批,减少不必要的差旅费和培训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其他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业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4.0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56.5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能够在预计时间能完成既定任务,支付进度良好,个别计划未能有效实施的,也做了相应说明。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产商品质量抽查及食品药品抽快检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0万元,执行数为344.57万元,完成预算的9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累计完成技术巡检111家,二是累计完成抽检工作4164批次,三是完成快检任务783批次。发现的问题,一是技术巡检未能达到年初预计的150家,二是食品、化妆品快检工作未达到年初设定的1000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停产等原因,导致无法巡检,二是市市场监管局2018年下达食品快检任务较晚,实际下达任务705批次,我局已超额完成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企业数据核实,确保企业相关数据准确的,并积极了解企业生产情况以确保巡查完成率,二是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沟通,充分了解市局抽快检工作要求,合理制定年初计划。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及信息反馈方式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023-6768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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