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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3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人和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人和街道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 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

3. 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4. 抓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租房、出租屋和非本辖区户籍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5.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6. 负责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老龄等工作。

7. 负责计划生育、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安全生产监督、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8. 做好防汛、抗旱、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工作。

9.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提高居民质素的各种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10. 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 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和街道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渝编办〔2005〕430号文件规定,街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牌子)、社会管理综治科(挂信访办、安监科牌子)、社会事务科(挂社会保障科、计生科牌子)、城市建设管理科(挂物管科牌子)、财务统计科、司法所、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4个,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环卫所(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牌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596.52万元,支出总计11,596.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9.13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新增转非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消防管网改造等专项工程项目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596.5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19.13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新增转非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消防管网改造等专项工程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6.52万元,占100.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59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9.13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新增转非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消防管网改造等专项工程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19.17万元,占20.00%;项目支出9,277.35万元,占80.00%。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596.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9.45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成本,节约财政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9.13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新增转非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消防管网改造等专项工程项目财政拨款收入。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96.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9.45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成本,节约财政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9.13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新增转非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消防管网改造等专项工程项目支出。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5.50万元,占27.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76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水电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国防支出22.92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征兵、民兵训练等相关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65.51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7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层司法业务相关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79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相关群众文化活动成本。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9.81万元,占8.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05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相关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07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04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计生奖扶政策资金项目相关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31.98万元,占0.28%,与年初预算数32万元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计划控制相关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6,475.49万元,占55.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64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工程中标价低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24.43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水利事务相关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4.49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8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微型消防站运行管理、安全技术服务等相关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5.84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物业管理相关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64.45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2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

(13)其他支出32.25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3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及活动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32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83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50万元,下降30.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0万元,增长442.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和活动专项项目收入。本年支出3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0万元,增长442.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和活动专项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9万元,下降67.98%,主要原因是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二是计划采购的公务用车因采购计划调整未实施采购。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9万元,下降37.5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计划采购的公务用车因采购计划调整未实施采购。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8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安全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9万元,下降35.95%,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万元,下降30.8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一般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用餐。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一般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用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25万元,下降25.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3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9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社区综合整治工程、社工服务、综合交易市场物业管理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277.35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67.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方式: 023-67641480、023-6764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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