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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4-022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4-10-14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

一、法律上的“老年人”是指什么年龄段的公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及以上的公民。

二、哪些情形,老年人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3.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哪些情形,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等。

四、哪些情形,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1.无固定生活来源;

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五、在两江新区可以通过那些途径获取法律援助服务?

1.现场:前往两江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重庆市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一楼。

2.热线:免费法律咨询:63012311;法律援助政策咨询:67465705。

3.在线:搜索“重庆村居法务”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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