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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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负责集中开展行使本街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行政执法事项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1)贯彻执行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集中行使街道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和依法授权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经信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2)负责加强与区级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的联系,配合区级执法部门或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3)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4)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