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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临时救助(区级)公示(2024.11)

日期:2024-11-28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67646106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审核结果

申请金额

1

*

渝北区天竺路3001*-*-3-*

*芳患尿毒症需长期维持治疗,2024年医疗费用合计:225066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194183.32元,个人自付费30882.68元。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救助。

一致通过

16730

2

*

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27*-*5-5

*202452日突发脑出血,2024724日出院,今年住院治疗总费用106926.51元,医保报销54169.01元,自负52757.5元,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24357.29元。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救助。

一致通过

24880

3

*

渝北区红锦大道5*9**0-6

2024年透析共计医疗费145500.37元,医保报销及其他支付46966.88元,其他报销78211.6元,个人账户支付919.01元,个人自付19402.88元。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救助。

一致通过

10390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天宫殿街道办事处(盖章)


2024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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