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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低保调整公示(2024年2月)

日期:2024-02-18

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核,报区(县)民政局审批,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有变化的调整救助金额,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低保救助。现将辖区低保救助金额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


调整低保救助金额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调整前救助情况

调整后救助情况


保障人数

家庭人

均收入

(元)

救助金额(元)

保障人数

家庭人均收入(元)

救助金额(元)


























































停发低保救助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家庭

人口

原救助金额

停发原因

1

*

2

81630

执行“渐退期”6个月已结束,家庭收入超标停发。

2

*

1

835

执行“渐退期”6个月已结束,家庭收入超标停发。

3

*

1

511

执行“渐退期”6个月已结束,家庭收入超标停发。






举报电话:023-67300716(区社保局)

023-67646106(街道办事处)

023-61646166(街道民政办)

   

天宫殿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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