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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日期:2023-03-02

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核,报区(县)民政局审批,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有变化的调整救助金额,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低保救助。现将辖区低保救助金额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

调整低保救助金额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调整前救助情况

调整后救助情况

保障人数

家庭人

均收入

(元)

救助金额(元)

保障人数

家庭人均收入(元)

救助金额(元)

1

李世国

4

222

1856

4

193

2296

停发低保救助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家庭

人口

原救助金额

停发原因

1

白兵

1

817

名下房产出售,家庭财产超标,建议停发。

2

叶南国

1

645

2月15日去世,建议停发。

3

傅成成

1

717

家庭人均存款超过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4倍,家庭财产超标,建议停发。

举报电话:023-67300716(两江新区劳动保障局)

023-67646166(天宫殿街道办事处)

023-61646166(街道民政办)



天宫殿街道办事处

2023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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