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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3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 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

3. 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4.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5. 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事业。

6. 负责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老龄等工作。

7. 负责计划生育、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安全生产监督、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8. 做好防汛、抗旱、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工作。

9. 文明新风。

10. 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天宫殿街道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和司法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党政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原社会管理综治科,信访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科)、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司法所、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商会。事业单位6个,包含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6个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78.38万元,支出总计12,478.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0.45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是2017购买社区服务用房支出较大,2018年多项工程进入最后完工阶段,支付金额减少。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78.3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90.45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是2017购买社区服务用房,2018年多项工程进入最后完工阶段,需要支付的金额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78.38万元,占100.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47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0.45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是2017购买社区服务用房支出较大,2018年多项工程进入最后完工阶段,支付金额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124.80万元,占17.03%;项目支出10,353.58万元,占82.97%。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7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0.45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二是2017预算购买社区服务用房款,2018年无此项预算。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7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0.45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涉及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中国社区标识标牌制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等;二是2017年购买社区服务用房,2018年无此项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1.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过程管控;二是部分工程项目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涉及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中国社区标识标牌制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等。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及当年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7.90万元,占25.79%,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法治建设、财政管理、政协事务、群团建设、平安建设、铁路护路、宣传及信息维护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35万元,下降19.97%,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以及零星工程待分配项目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较少。

国防支出5.00万元,占0.04%,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民兵及营部建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0.72万元,占0.09%,主要用于司法基层业务、社区矫正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8万元,下降46.4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减少基层司法社区矫正不必要业务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91万元,占0.86%,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看护及群众体育活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6万元,下降32.87%,主要原因为全年未开展大型文化体育活动。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8.38万元,占8.88%,主要用于社区就业、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管理、离退休人员经费、民政对象救助抚恤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3.7万元,下降44.36%,主要原因一是红枫路、星湖路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方未及时办理支付相关申请,二是星湖路社区、街道养老服务站施工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三是上诉相关工程未完工相应的采购也不能按时进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46万元,占1.09%,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优抚对象医疗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4万元,下降24.26%,主要原因为计划生育奖扶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均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数结算。

节能环保支出8.41万元,占0.07%,主要用于环保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8万元,下降83.17%,厉行节约减少相关不必要业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7,640.91万元,占61.23%,主要用于市政监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环卫绿化、垃圾分类、违建整治等城市管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5.09万元,下降6.88%,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在年末启动,相关经费不能及时结算。

农林水支出7.50万元,占0.06%,主要用于河长制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9万元,下降6.8%,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业务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8.39万元,占1.11%,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微型消防站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6万元,下降47.77%,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微型消防站运行减少开支。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31万元,占0.15%,主要用于国土房屋安全管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8万元,下降77.11%,主要原因为减少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67.08万元,占0.5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91万元,下降51.03%,主要原因为根据实际工资基数缴纳公积金。

其他支出12.40万元,占0.10%,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8万元,下降46.41%,主要原因是星湖路社区养老服务站装修工程施工方未及时办结结算申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4.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5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人员薪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72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06万元,下降4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设备购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万元,增长108.40%,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彩票基金。本年支出1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万元,增长108.40%,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用于支付东湖南路社区养老服务站装修款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5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2.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07万元,下降73.38%。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零支出,与上年一致,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2018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购置费零支出,与上年一致,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2018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2万元,增加57.36%,主要是车辆陈旧维修及油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38.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管理支付,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6.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4万元,下降44.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48万元,下降87.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7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0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3.66万元,下降36.34%,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49.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8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916.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比例70%以上的项目24个,个别项目因施工方结算资料未及时提交未能在本年度实现支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艳娜,联系电话:023-6739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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