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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日期:2024-06-12


一、申请对象(条件)

户籍在本辖区的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及两江新区相关规定的。

二、办理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部门

金山街道民政办。

四、申请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六、联系电话

金山街道民政办:023-6356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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