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街道> 大竹林街道办事处> 政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社会保险 > 信息维护

民生政策我来讲 | 烈日炎炎下,这个病能认定工伤吗?

日期:2022-08-18 来源:大竹林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推动人社政策接地气、连民心、惠民生,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公众号推出“政策宣讲小课堂”专栏,定期向大家讲解社保政策。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烈日炎炎下,这个病能认定工伤吗?

炎炎夏日,高温不断,全国各地这两天又开始了高温模式,“热射病”再次冲上热搜!

 什么是热射病  

热射病即重度中暑,是因暴露在高温高湿环境中引起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调,体温超过40°C,伴有皮肤灼热、心动过速、意识障碍(如谵妄、惊厥、昏迷)等多器官系统损伤的严重临床综合征,严重情况下会导致死亡。

 那么“热射病”,算是职业病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执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职业病实行法定分类,现有法定职业病10大类,132种。

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矽肺、哮喘)、职业性皮肤病(如光接触性皮炎、黑变病)、职业性眼病(如电光性眼炎)、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职业性化学中毒(如氯气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如放射性皮肤疾病)、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职业性肿瘤(如苯所致白血病)、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

 因此,热射病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热射病属于重症中暑,在工作岗位患热射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

温馨提示

高温天气,一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采取防护措施,建议合理安排和调节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工作,适时休息,补充水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即将离开“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